•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244/2018-0001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18-08-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18-09-12 16:47:42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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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运行维护经费不足,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而且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要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2017年10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8号),要求到2020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内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总体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基本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逐步形成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先进农业节水技术措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持续高效运行,农业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

    二、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三个部分对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出部署和要求,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建立健全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为核心,完善基层农田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着力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乡村产业兴旺提供基础支撑和保障。

    2.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持续高效运行,农业用水户节水意识明显提高。

    2.实施步骤。2018年开展试点,2019年全面推进,2020年全市巩固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为实现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这个总目标,主要将采取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等三个方面措施。

    1.关于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一是合理制定农业水价。统筹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状况、农业用水户承受能力、建立补贴机制等因素,合理确定农业水价。二是完善水价调价机制。按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配套完善的农业水价调节机制。三是分类管理农业水价。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

    2.关于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

    一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二是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制度。鼓励实行“一把锄头放水”、集中统一管水,建立健全放水员工作考核等节水绩效奖惩制度。

    3.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一是统筹农田水利资金,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l0%定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相关专项资金对改革成效明显地区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费;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农业水费收支两条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管理。二是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加快农田水利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发证工作,并由县级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颁发产权证书。三是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提高用水效率。继续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四个百万工程”建设,普及喷灌、滴灌、管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三是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农业节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以合同节水等方式,参与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三)相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考核责任。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四是关于加大宣传引导。

    四、施行日期:本方案自2018年9月15日期施行。

    五、咨询电话:0579-8246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