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河长办与义乌市河长办交流河长制及河湖治理工作

日期:2024-04-11 14:16:15 来源:​永康市河长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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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幸福河湖建设新理念,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兄弟县市的河湖长制工作,4月10日,永康市河长办与义乌市河长办通过座谈讨论、实地考察等形式交流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管理和河湖长制等工作。

交流组一行永康市南溪白垤里村至塘端桥段进行实地考察切实了解永康水环境治理、岸线管理保护和幸福河湖创建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主要围绕历年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及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永康市水务局党委委员、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胡响明向与会人员分享了永康河长办工作“三强”经验。一是人员资金强配备。2023年底,根据金华市河长办要求,永康市第一时间调整永康市河长办人员结构,成立综合组、业务组、督察组,共配置6名专职工作人员。财政拔出专项经费保障河长制工作,全力满足用于河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需求。工作制度强保障20243月下发《永康市基层河长湖长管理办法》和《永康市河湖长制责任追究制度》的文件通知,全面落实16个县级河长联系部门、66名乡级河长及307名村级河长职责任务,理顺河长制各项工作机制。三是任务督办强力度。实施问题整改“小大难”分步走督办机制,实现小问题立交立办,大问题由分管副市长或县级河长牵头督办,困难问题积极探索与市委督考办联合督办的制度。进一步提升督办效率,全面形成问题闭环。截至目前,永康市已下发交办单9份,县级河长令11份。

下一步,永康市河长办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找准河湖长制工作发力点、拓宽新思路、注入新活力,推动永康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