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244/2024-0846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市本级水利工程2024年度安全管理(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市本级水利工程2024年度安全管理(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日期:2024-03-18 09:24:47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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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4〕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本级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汛)责任人予以公布(见附件)。

    市本级水利工程行业监管均由金华市水利局负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卢照洋(局长)。各分管领导、业务处室、支撑单位负责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若本年度内人事调整、职责变更,接任者自然接替相应职责,并在相应平台上予以变更;次年未新公布责任人前,相关责任人自动延续。

    若年度内工程管理权限发生变化,安全管理责任相应变更。

    水运管3号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市本级水利工程2024年度安全管理(防汛)责任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