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244/2024-00029
中共金华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市水利局
2024-01-16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9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金华市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按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金华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正确认识和正视问题,以积极有为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扛起政治责任,高位推进抓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巡察整改必须见人、见事、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罢休,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紧盯问题短板,强化措施抓整改。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局属单位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专题研究、逐项细化,制定市水利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围绕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强化跟踪督导,实行动态管理,每周对整改进度进行汇总晾晒,逐个挂账销号,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效抓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开展党建工作、内控制度、人事档案等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点带面推动党风政风取得根本性好转。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性因素,持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统筹谋划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水利建设谋划推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2023年12月15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并交流发言,全力推动“浙中水网”重大项目谋划。二是加快水利规划编制。2023年9月8日完成《金华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修编并印发;11月30日完成《浙中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12月1日完成《金华市区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编制并通过内审。上一轮规划未实施的23个项目中,6个项目因不具备实施条件,不再实施;8个项目通过“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纳入“十四五”规划修编,完成建设周期调整;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9个项目已转为远期实施。三是加大水利投资力度,加强项目谋划,提前做好全市2024—2026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制定2024年度全市水利建设项目预计划清单。四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1至10月水利争先创优进展情况的通知》,三个千项万亿项目当前进度已恢复正常或提前。五是加强向上资金争取。协同各县(市、区)完成中央特别国债项目申报,申请资金在全省占比约10%。2023年,全市17个项目获批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关于“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单位GDP用水量指标已列入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中,用水下降率预计能达到省厅年度考核目标。二是召开专题推进会。2023年10月25日,市水利局围绕“如何推进金华水利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研讨交流;10月27日,分管市领导在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对万元GDP用水量指标提升作专题部署。三是建立通报机制,完成1—3季度单位GDP用水量数据监测,将落后的县(市、区)赋黄码晾晒通报。四是加强系统谋划。8月开工建设义乌苏福工业水厂二期,设计日供水能力3万吨;9月开工建设兰溪登胜工业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5万吨;9月底投产运行义乌双江湖工业水厂一期,日供水能力3万吨。五是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我局持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围绕“共护母亲河、共筑大水网”主题,开展水情宣讲进校园、社区、农村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短视频大赛、亲子主题绘画走秀、电台访谈等活动。7月,我局先后发布了节水倡议微信公众号,赴塔石乡开展“节约用水、农村饮水安全、基层水旱灾害防御”宣讲活动。12月1日,志愿者赴金华之光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
2.关于“走深走实推进水利为民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水灾害防御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1月13日,我局召开金华市水旱灾害防御业务培训会,组织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条线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相关指示精神。二是加大突出防洪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已完成市本级三江六岸等薄弱环节的治理,有序推进市区“三库三溪”整治等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碍洪问题排查整治。通过“上蓄、中通、下排”解决赤松溪、通园溪洪涝问题,其中,上蓄:山下吴大坝已完成基坑浇筑,山口冯溢洪道已完成有闸改造,增加调洪库容;中通:通园溪、赤松溪、回溪综合整治工程已开工建设;下排:通园溪汇入东阳江口的排涝泵站已开工建设。11月15日—12月4日会同各县市水务局对2022年新增38处阻洪点开展回头看,开展点对点现场核实并建立工作台账,未发现问题。2023年11月10号,印发《关于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将“碍洪”问题纳入今后汛前检查工作内容,对新发现问题纳入河湖“四乱”进行督查整改。四是全面提升小流域山洪防御能力。进一步梳理山洪防御重点区域水文测站网点关联布局,完成新增122个测站关联。2023年10—11月,通过收集文献资料、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形成《关于进一步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的探究》调研报告。12月15日,印发《金华市山洪灾害声光电监测预警设备运维管理制度(试行)》,全面提升小流域山洪防御能力。
(2)关于“农村饮用水保障提质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2023年10月20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金华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方案》(金市水函〔2023〕52号),截至目前,9个县(市、区)均已制定印发县级方案。全市分散供水人口目前均已因地制宜采取建设蓄水池、打井、安装家用净水器等方式保障日常饮水,并纳入县级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中。10月27日,分管市领导组织召开全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推进会。二是成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专班。10月31日,我局印发《关于成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市水农〔2023〕30号),建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改造提升工作,并制定全市改造提升项目工作清单和进度计划。三是强化督查指导。11月6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督导的通知》,联合市卫生健康、建设部门组建督导小组对重点任务县(市、区)进行督导,并多次赴县(市、区)调研指导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周晾晒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实施进度。7月,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单村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27号),组织县(市、区)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状况进行排摸,69处同类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闭环。
(3)关于“夯实农业丰收水利根基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复盘,12月20日,已将人大建议、政协关注的问题复盘形成专题研究报告,有针对性地做好病险山塘整治、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农田水利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和病险山塘除险清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更新改造提升民生实事项目任务143座,完成病险山塘除险清零任务1806座。三是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南江水库灌区、横锦水库灌区等9个重点大中型灌区已于2007—2023年期间完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9个一般中型灌区已列入《金华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金市水农〔2023〕35号)。截止到2023年11月底,乌引灌区(金华片)、东芝灌区、源口水库灌区、通济桥水库灌区年度完成率均达100%。11月24日,《2023年度金华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较2022年提高0.004。
3.关于“系统治理建设幸福河湖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流域监督管理。2023年9月14日,市五水共治办印发关于《2023年度县(市、区)“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金治水办〔2023〕9号),将四乱问题整改销号纳入考核。11月21日,市水利局联合市五水共治办、市河长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金市水河〔2023〕6号),对未完成的20处“四乱”问题进行督办晾晒,目前均已完成整改。11月3日—12月5日,组织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新一轮河湖“四乱”自查,新发现问题并整改完成26处。二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基本完成河湖长管理模块中河湖长履职部分的迭代升级,实行河长履职提醒、通报、报告制度,推动河长履职有实有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正在开展第三期公众护水绿水币兑换,提升公众参与护水主动性、积极性。
(2)关于“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考核驱动。已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列入市对县“五水共治”、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8月份,我市按时完成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小流域治理项目4个,同比2023年度增加300%。截止到11月底,我市2023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4km2。二是加快推进区域水生态保护治理项目。有序推进市区“三库三溪”整治一期工程等工程建设。
(3)关于“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水事监管和水利执法工作制度。2023年10月7日,印发《金华市水利局 金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河长制+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河长制+执法”为抓手,持续加强全市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截止到11月底,已对8个县(市、区)下发水事务检查问题交办单,整改率为100%。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年度水事监管检查计划,一季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二季度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三季度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四季度开展在建水利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897次,其中市本级共开展执法检查77次。三是组织联动执法检查,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交流。11月22—24日,开展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赛前集训,交流执法经验。11月28—29日,参加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并荣获集体三等奖。截止到11月底,开展联动执法检查32次,有效增强部门间、市县两级联动执法能力。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深”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2月7日,局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11月9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卢照洋“一把手”话清廉视频在“八婺清风”公众号发布,要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坚决守住廉洁底线,打造水利清廉高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开展党员干部“政治家访”活动,加强“八小时”内外监管,2023年以来共家访9人。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建立金华市水利系统各县(市、区)招标监管单位联动机制,2023年12月18日,印发《金华市水利系统招投标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印发《金华市水利局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局机关纪委为招投标专家报备管理单位,并已建立局属单位评标专家管理库,巡察反馈的23名评标专家均已入库。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023年9月5日,印发《金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务局对7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会同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各县(市、区)招投标工作抽查,并对县(市、区)水利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考核。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关键人员到岗情况整治。9月4日,印发金华市区“三库三溪”整治一期工程人员岗位管控制度,目前三个标段均建立人脸识别考勤,业主每日一汇总,报市建安中心备案。12月12日,印发《金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通知》。12月15日,完成对市本级、婺城、磐安、永康等6个项目11个标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均到岗。
(3)关于“警示教育入心入脑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检查自查。举一反三开展局系统违规兼职情况排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10月20日,在3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廉情分析会上观看《溃败的堤坝》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剖析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的教育管理。局机关纪委在中秋、国庆节前给局全体干部发送廉政提醒,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廉洁过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活动,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规定,高质量完成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测评等工作。
2.关于“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资产管理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管理制度。2023年11月9日,局党委扩大会上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金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12月18日制定印发《金华市水利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市水利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印发《金华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金华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12月7日,我局组织召开局系统内部控制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培训会,通报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检查情况,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文件。三是复盘分析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排查,11月21日,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内部控制管理、“三公”经费问题整改的通知》,对下属单位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自查,存在内控制度单一、流程不全等问题,已交办限期整改。
(2)关于“财务审核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7日,我局组织召开局系统内部控制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培训会,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文件,部署加强“浙里报”系统使用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11月21日,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内部控制管理、“三公”经费问题整改的通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自查,存在内控制度单一、流程不全等问题,已交办限期整改。三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12月18日,修订印发《金华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制度》《金华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关于“评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评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中共金华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加各类评审活动实行审批和报备,2023年共计报备94份。二是加强个人事项报告。组织局属科级干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领取的评审费在个人事项报告表中报告。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关于“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水利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循迹溯源”活动,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已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成果交流会。9月27日,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金华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措施;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属各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10月25日,局主题教育读书班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主题教育总要求,开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金华‘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 推进金华水利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二是开展晾晒比拼,按照年初《全市水利系统2023年度“实干争先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水利投资、民生实事等工作晾晒比拼,每半月通报、晾晒列入省水利厅和市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指导帮扶基层水利部门,我市先后组织开展幸福河湖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会、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全市河湖长全覆盖排查整改工作系统操作培训会等工作会议,开展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查检查、农饮水安全工作督查等督导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度三季度全省水利争先创优得分排名较半年度进位2名。三是开展专题讨论,10月31日,局主题教育读书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开展“以进取心对待干事创业、以平常心对待职务变动”专题讨论,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谈启发,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
(2)关于“加压奋进激发工作合力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项目谋划。2023年11月6日制定完成2024年度全市水利建设项目预计划清单。二是加强向上资金争取。协同各县(市、区)完成中央特别国债项目申报,申请资金在全省占比约10%。三是加快向上沟通对接,并通过集中办公、点对点服务指导等方式指导各县(市、区)成功申报中央特别国债,义乌等3个县(市)入选浙江省2024年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0月24日,局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规范工作流程。11月23日,印发《中共金华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金市水党〔2023〕35号),明确拟上会议题审核流程。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共金华市水利局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单笔5万元以上资金支付均经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支付。四是加强监管。11月28日,印发《中共金华市水利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和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专项检查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存在记录不完整、缺少班子成员签名等问题,已交办限时整改。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2023年12月18日,修订《金华市水利局年轻干部成长帮扶计划》,明确第二批年轻干部帮扶名单,一对一配备帮扶导师。二是全面梳理局系统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信息,建立名录清单。三是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梳理局管干部任职信息清单,结合干部实际和岗位需求,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全面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干劲。
(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基础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1月24日,局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二是开展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摸排并整改发现的问题。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对巡察发现的个别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出生时间有涂改问题,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收集资料,经综合研判形成认定建议,经党委会审议后完成认定。补齐相关材料。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主题教育,每周制定下发工作提示单,并实行每周晾晒,规范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主题教育期间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属各支部书记上1次专题党课,开展了绿色发展、“感恩奋进,再创辉煌”、护航亚运、全面从严治党、“循迹溯源”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规范党费收缴等工作。局属各党支部实行每月收缴党费。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11月28日,印发《中共金华市水利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和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围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对局属单位进行检查,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不齐全等问题,已交办限期整改。
(2)关于“党员发展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1月24日,局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金华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全过程规范性材料汇编》,深入学习党员发展程序。二是开展复盘分析。完成2018年以来党员发展情况复盘分析报告,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检查督导。11月28日,印发《中共金华市水利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和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检查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党员发展情况,未发现新的问题。
三、着眼常态,立足长效,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仍需坚持不懈,抓细抓常抓长。下一步,市水利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统筹领导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水利工作始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深化纠治“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新时代机关效能革命大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锻造勤廉并重的金华水利铁军。
二是从严从紧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规定的要求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主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继续采取得力措施紧盯不放,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源头治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奋力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理清新时期新阶段水利发展思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坚决扛起江河安澜守护者、水资源保障者、共同富裕参与者、生态文明建设者、数字化改革践行者之责,兴水利、除水患、走前列,围绕“旱涝无虞、供水不愁、人水和谐、亲水宜居”目标,加速建设“浙中水网”,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打造国际枢纽城 奋进现代都市区”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388408,地址:李渔路260号303办公室,电子邮箱:jhsljhsl@163.com。
中共金华市水利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