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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水利局关于金华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结果2023年度(第一批)的公示
市水利局
2023-06-30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金市水监〔2019〕1号)有关规定,经项目法人申报,特邀专家组评审,婺城区金华江右岸婺城大桥至兰溪交界段治理工程已达到金华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拟通过审定,现予以公示。
1、公示期限为5日,从2023年6月30日起到2023年7月4日止。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水利局办公室、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579--82388290,0579-82475207。
3、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实事求是,内容具体。
附件:金华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建单位及人员名单2023年度(第一批)
金华市水利局
2023年6月30日
金华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建单位及人员名单2023年度(第一批)
工程名称:婺城区金华江右岸婺城大桥至兰溪交界段治理工程
项目法人:金华市婺城区河湖水域管理中心
主要参建人员:潘宇 朱成治 邵小喜
监理单位:浙江兴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胡轶敏 现场监理:蔡宝善
施工单位: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叶兰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周全泉
安全员:梅雪峰 质检员:邵伟锋 施工员:钱庆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