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244/2023-08440
2022年度浙江省节水标杆单位奖励资金安排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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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通知》(浙水资〔2022〕30号)的公布结果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2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6月12日至6月20日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金华市水利局公告栏对我市2022年度“浙江省节水标杆单位”奖励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特此说明。
联系人:秦姝;0579-82387845。
金华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