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8日在金华市水利局官网(http://slj.jinhua.gov.cn/art/2023/12/8/art_1229497746_53187.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我单位未收到有关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收,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292071987@qq.com。
联系人:胡文明;联系电话:13645896355。
金华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