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24日在金华市水利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24日,我单位未收到有关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水资源处收;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箱543937631@qq.com
联系人:朱燕飞 联系电话:0579-82387845
金华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