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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市水利局
2022-11-25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水法〔2022〕2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水利局对2022年9月30日前,由市水利局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2年9月30日前由市水利局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6件,拟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件。
废止的理由是:该文件已过时效。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水利局
解读人:胡文明
咨询电话:0579-82387845
相关链接:金华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