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244/2022-08827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2-1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25 10:53:15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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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水法2022〕2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水利局对2022年930日前,由市水利局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2年930日前由市水利局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6件,拟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件。

    废止的理由文件已过时效。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水利

    解读人:胡文明

    咨询电话:0579-82387845

     


    相关链接:金华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