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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本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2日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我单位未收到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收,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47133134@qq.com。联系人:倪赞,联系电话:0579-82475101。
金华市水利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