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市山塘安全技术认定和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8月5日至8月13日在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13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磐路338号金华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收,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3359774@qq.com。联系人:许鑫明 联系电话:0579-82462896。
金华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