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244/2020-08617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0-12-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16 10:26:59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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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0年8月31日前,由市水利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2件。

    三、施行日期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四、解读机关

    本《通知》由金华市水利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579-82388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