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全面推进金华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9月19日至9月27日在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9月27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水资源收,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3937631@qq.com。联系人:朱燕飞 联系电话:0579-82475101
金华市水利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