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金华市农村饮水县级统管方案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反馈

朗读
《金华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金华市农村饮水县级统管方案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13日在金华市水利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13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街555号金华市农村水利管理处收,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422531@qq.com。联系人:江淼 联系电话:0579-82462896
金华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