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244/2019-0006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19-03-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9-03-29 14:29:03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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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和渔业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渔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拟订有关水行政管理与渔业行政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水利与渔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提出市级水利与渔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跨县(市、区)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养殖使用证制度及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监督黄土丘陵、低丘红壤的治理与开发。
       3.负责水资源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组织渔业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渔业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流域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道、水库的治理和开发,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市直管或跨县(市、区)域的重要水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6.组织、指导水政、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渔业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涉渔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的处理。依法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参与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0.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11.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市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和新兴渔业发展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渔港、水产原(良)种场、现代渔业示范基地的规划;组织拟订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2.开展水利、渔业科技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水利与渔业科技、技术推广及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13.指导、监督市级水利、渔业资金的管理。提出有关水利、渔业的价格、税收、信贷的建议。
        14.组织实施市本级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水利渔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局属市水库管理处、局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局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局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局属市水文站、局属市河道管理处、局属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金华支队、局属市渔政管理处、局属市九峰水库管理处和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单位预算。

    二、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单位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水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1416.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收入预算2141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61.172万元,占59.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占2.33%;单位资金6711万元,占31.33%;上年结转1544.4955万元,占7.23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支出预算21416.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2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9023.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46.65万元,占11.89%;日常公用支出406.66万元,占1.89%;项目支出18463.36万元,占86.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61.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661.17万元、政府性基金5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5万元,农林水支出1196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61.1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397.2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新增金华江二期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339.48,占2.68%;卫生健康支出104.29万元,占0.82%;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11962.65万元,占94.48%;住房保障支出239.76万元,占1.9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9.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⑵.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⑶.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4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⑷.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58.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⑸.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项)1101.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⑹.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事务(项)1585.2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⑺. 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⑻. 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事务(项)45.9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部分执法监督内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支出。

    ⑼.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文测报事务(项)447.5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水文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大中型水库水文资料整编和审查项目支出。

    ⑽.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防汛事务(项)201.2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防旱抗台抗洪项目支出。

    ⑾.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事务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168.3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水产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渔业管理与技术推广项目支出。

    ⑿.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事务(项)7390.9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库、电站、河道、堤防、山塘、小型农田利管理,市防汛应急经费、市直河道巡查经费、抢险演练、改制经费及其他政府投资等项目支出。

    ⒀.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事务(项)159.4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渔业安全生产运行及监管。

    ⒁.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三江六岸水域堤坝维护支出。

    ⒂.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信息管理事务(项)44.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网、防汛网、水库水电运行管理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四套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山洪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事务(项)239.7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⒄.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⒅.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其他农业支出(项)80万元,主要用于渔业管理等项目支出。

    ⒆.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质监测支出(项)49.5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项目支出。

    ⒇.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土保持事务(项)73.5万元,主要局属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500万元,主要是通园溪项目安排资金减少150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城乡社区支出万元339.48,占100%。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500万元,用于通园溪项目建设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下降4.0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从严控制,当年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未安排出国人员,预算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5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相关单位水利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地来我市考察学习绿色小水电,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 .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1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包括4台抢险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我市事业单位也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降低了公务用车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分项说明内容不可缺失)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局属市水库管理处、局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局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市河道管理处、局属市渔政管理处等6家参公事业单位2019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72万元,增长6.23%,主要是日常费用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金华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50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9.9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华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水文站、市水技站、市九峰水库、市防汛抢险支队其他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0。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19年金华市水利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92.86万元。

    (2). 重点项目情况:

    ①金华市水利局实施的审计审价评估咨询及工程管理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64.5万元,项目总目标:针对历次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检查、稽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对山塘综合整治、渠系配套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关键技术进行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加快项目验收进度。有效实施对全市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堤防工程行业管理。阶段目标: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完成年度建设计划任务。有效实施对全市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堤防工程行业管理。

    ②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项目总目标:对市本级(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市开发区、金华山)已兴建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因管网老化腐蚀、设备陈旧运行故障频发、供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下降,严重影响原受益村居民饮水安全,需采取管道更新改造、设备更换等措施而实施的工程;连接城市或乡镇(联村)供水管网覆盖到原单村的管网延伸工程进行提升改造。阶段目标:根据《金华市本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进行立项,完成年度建设计划。

    ③市本级水系激活综合整治(水系连通)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项目总目标:修复改善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等市本级农村沟河水系,通过修建水系连通管道工程、河道沟渠工程、提水泵站工程、池塘整治工程等项目,以加强农村灌溉水源保障,清水入村,美化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阶段目标:根据《金华市本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进行立项,完成年度建设计划。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务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事务(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文测报事务(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防汛事务(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水质监测支出(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金华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