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244/2017-00105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
市水利局
2017-05-11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和渔业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渔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拟订有关水行政管理与渔业行政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水利与渔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提出市级水利与渔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跨县(市、区)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养殖使用证制度及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监督黄土丘陵、低丘红壤的治理与开发。
3.负责水资源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组织渔业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渔业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流域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道、水库的治理和开发,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市直管或跨县(市、区)域的重要水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6.组织、指导水政、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渔业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涉渔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的处理。依法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参与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0.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11.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市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和新兴渔业发展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渔港、水产原(良)种场、现代渔业示范基地的规划;组织拟订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2.开展水利、渔业科技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水利与渔业科技、技术推广及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13.指导、监督市级水利、渔业资金的管理。提出有关水利、渔业的价格、税收、信贷的建议。
14.组织实施市本级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水利渔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局属市水库管理处、局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局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局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局属市水文站、局属市河道管理处、局属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金华支队、局属市渔政管理处、局属市九峰水库管理处和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单位预算。
二、金华市水利渔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单位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水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0692.885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20692.8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52.0164万元,占61.14%;政府性基金预算3000万元,占14.49%;单位结余1368.5528万元,占6.61%;上年结转3654.6766万元占17.76%。
(三)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20692.885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9.6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088.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79.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7.83万元,项目支出18265.3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52.0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52.0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15万元,农林水支出1204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06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52.0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41.173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310.02,占2.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65万元,占0.78%;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12047.28万元,占95.22%;住房保障支出180.0664万元,占1.44%。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4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务310.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事务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事务51.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2130301行政运行(水利)事务941.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事务667.1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7.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事务4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部分执法监督内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支出。
8.2130312水土保持事务34.20万元,主要局属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支出。
9.2130313水文测报事务402.6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水文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大中型水库水文资料整编和审查项目支出。
10.2130314防汛事务358.6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防旱抗台抗洪项目支出。
11.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事务84.6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水产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渔业管理与技术推广项目支出。
12.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事务8108.8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库、电站、河道、堤防、山塘、小型农田利管理,市防汛应急经费、市直河道巡查经费、抢险演练、改制经费及其他政府投资等项目支出。
13.2130322水利安全监督事务121.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渔业安全生产运行及监管。
14.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三江六岸水域堤坝维护支出。
15.2130333信息管理事务7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网、防汛网、水库水电运行管理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四套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山洪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6.2210201住房公积金事务180.0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7.2130148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安排的支出500.5万元,主要省安排资金用于增殖放流、渔业资源调查、生态渔业等支出。
18.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渔业管理等项目支出。
19.2130312水质监测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2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4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295.4万元,主要是通园溪项目安排资金使用。
(八)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从严控制,当年未下达预算指标,当年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申请支出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预算13.99万元,比上年下降32.0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相关单位水利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包括两台抢险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9.55万元,车均运行费3.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局属市水库管理处、局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局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市河道管理处、局属市渔政管理处等6家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7.8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9万元,政府工程建设采购预算3544.1。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另有执勤用摩托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金华市水利渔业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65.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务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2080504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2130301行政运行(水利):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水利):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2.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3.2130313水文测报: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14.2130314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
15.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16.2130312水质监测: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17.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