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244/2008-00029
水利、水务
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通知
金华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要求加快水闸注册登记及安全状况普查工作进度的通知
市水利局
金市水办〔2008〕29号
2008-10-17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
金市水办[2008]29号
金华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要求加快水闸注册登记及安全状况普查工作进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自2005年水利部部署开展水闸注册登记工作以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接连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水闸注册登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水河〔2008〕6号)、《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2008〕2号)、《关于开展水闸注册登记及安全状况普查技术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河管〔2008〕18号)三个文件,要求开展水闸注册登记、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调查等三大项具体工作。尤其是小(一)型以上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工作,关系到能否进入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规划,能否得到水利部、省厅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立项及资金补助的支持。目前,各地进展情况不一,因此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上述三项工作,加快水闸注册登记及安全状况普查工作进度,以小(一)型以上水闸(过闸流量)20立方米/秒)为重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闸注册登记
过闸流量大于1立方米/秒水闸,按浙水河〔2008〕6号第四条办理,并填报附件水闸管理基本信息表。要求于2008年11月5日前上报我局。
二、小(一)型以上水闸安全状况普查
过闸流量大于20立方米/秒水闸,按浙水办河〔2008〕2号(浙江水利“公告公示”栏下载)文件办理,安全状况分类按附件3第十三条进行初步认定,并填写相关表格。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上报我局。
三、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调查
过闸流量大于100立方米/秒水闸,按浙河管〔2008〕18号(浙江水利“最新文件”栏下载)文件办理,并填写相关表格。要求于2008年11月2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潘恒(82177395)、方振强(82177387)。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水利 水闸 调查 通知
抄送:省河道管理总站。
金华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印发